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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03-1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多起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师德师风方面的信访举报也居高不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师德师风问题整改督办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理论武装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组织教师系统化、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使广大教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校每学期集中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不少于4次。

2.坚持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为党员。落实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谈心谈话制度,每名党员教师至少与3名非党员教师结对,每名党员教师每学期与非党员教师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

3.坚持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专题教育,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教情,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观。学校每年组织教师赴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科技文化教育基地、乡村振兴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体验式、沉浸式教育不少于1次。

二、常态化抓好师德师风专题教育

1.常态化开展师德法规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政治和业务学习重要内容。每月组织教师开展一次师德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师德问题对照检视,新教师上岗培训师德专题教育不少于20学时。每年9月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月”活动,深入学习新时代教师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文件,通过讲堂、论坛、微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师德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规范职业行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2.定期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围绕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性侵学生、酒驾醉驾毒驾、涉黄涉赌涉毒、违背社会公德等突出问题,通过发送短信息、微视频等形式,经常性通报负面典型案例,常态化发布警示提醒,使教师从师德失范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守师德底线。

3.定期开展师生法治教育。组织师生重点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每学年邀请法治副校长或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相关部门人员面向教师开展普法专题教育不少于1次,面向学生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教师法治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1.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新进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备案制度,重点审查临聘教师、后勤人员、安保人员,并建立审查台账。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作为教师聘用合同的必备内容,加强教师试用期考察,试用期结束后,要全面评价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2.严把日常教学关。把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与职称评审、绩效分配、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严格教学日常工作检查,严禁教师工作期间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无故调课、私自找人代课,严禁中小学教师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3.严把师德考核关。建立完善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师德评价体系,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凡是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并取消职称评审、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实行专人专袋,每学期进行一次档案更新,主要保存师德考核材料、师德问题对照检视材料、师德奖惩材料等。

四、持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

1.经常性开展师德风险点排查。学校每学期开展师德问题风险点排查不少于1次,并建立台账,强化预警。学校每年暑期集训或“师德师风主题月”期间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行为准则,撰写1次对照检视材料,并以年级组、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主动检视问题,广泛听取他人意见。

2.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师德公开承诺制度,学校每学年组织教师开展1次师德公开承诺,签订践行师德规范承诺书,重申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师德师风监督牌,对外公布师德师风监督范围、举报方式等内容。完善多方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师德师风校外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3.持续开展师德“正风行动”。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表不实言论、学术不端、参与非法集资等开展集中治理。经常性开展执法行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联合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方式,严厉查处师德师风违规教师。

五、着力营造良好师德师风建设环境

1.加强师德典型引领。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开展最美教师评选、讲述我身边的“四有”好老师、师德论坛等活动,以教师节、国庆节等节庆日为契机,综合运用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讲好师德好故事,弘扬师德正能量,发出教育好声音,树立教师新形象。通过创建名师工作室、开展名师送教、举办名师讲坛等活动,搭建名优教师示范引领工作平台,扩大名优教师辐射引领效应。

2.培养师德文化土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师德师风融入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每3年开展一次师德建设示范校评选,切实发挥师德师风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3.高度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定期分析教师队伍思想状况,及时了解教师心理状态,经常性组织教师开展文化体育类活动。每学期组织教师开展身体健康检查不少于1次、进行心理健康专题辅导不少于1次,纾解教师心理压力,提升教师健康指数。

六、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1.健全师德建设责任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每年要对本地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1次综合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性、长期性、持久性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要层层压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党组织统筹领导,党办、纪检监察、教务、教科、工会、共青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建立师德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师德教育、师德宣传、师德考核、师德激励、师德监督、师德惩处等“六位一体”师德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任务,融入学校党建重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重要内容,一体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师德失责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荆门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各地各学校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要追究相应管理责任。

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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